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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好聚好散做孩子永遠的父母

20160911 (24)台灣的離婚情況如何?

隨著離婚率的增加,生活在父母離異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也隨之增加。

依據內政部統計,我國99年平均每天有159對夫妻離婚,其中結婚59年者占31.0%最多,未滿5年者占27.7%居次,其後隨結婚年數增加而遞減。

離婚者的婚齡愈低意味著父母離婚時孩子可能年齡愈小,而位居前兩名的離婚者婚齡正剛好是子女最需要父母養育的時期,以此數據推估,

每天有超過八十位的兒少 要面對父母離婚,孩子在父母離婚的過程中,往往是無辜的受害者。
離婚對孩子造成什麼影響?

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離婚,可能對子女身心產生許多影響,除了實際的照顧人力、經濟負擔等問題,還包括子女心理、情緒的發展,甚至影響日後成年擇偶與婚姻。 許多研究也發現,父母在離異後,若能共擔親職,合作教養子女,除了能幫助孩子適應父母離婚,更能減少離婚帶給子女的傷害與負面影響。而父母離婚後是否能合 作,除了奠基於各自對孩子的愛與責任,也考驗彼此的信任與合作能力;最重要的基礎則是-離婚過程好聚好散!
關心父母離婚協調幫助了誰?
離婚後首先面對的,無論在哪一方的監護成長,多數仍會形成子女心中缺憾感之現象,故不論是誰贏得監護權,任何一方對子女的管教態度和親子間的關係、互動都 可能影響子女之心理發展現象。雖然離婚會對未成年子女可能造成負面的影響,但我們都相信「家庭互動品質,重於家庭結構」,也就是說在父母經常衝突的家庭, 對小孩的負面影響,更甚於父母離婚但關係和諧的單親家庭。
如何改善離婚後的關係以及對孩子的影響?
兒福聯盟從十多年前開始關注單親兒童,並投入單親兒童的輔導工作,我們發現許多孩子因為父母離婚後關係交惡,被迫選邊站,也經常被剝奪與非監護人的互動機 會;同時我們也看到,許多父母因為離婚過程的高衝突與情緒糾葛,即便事隔多年,卻仍身陷其中,無形中也影響了他教養子女的能力。為了降低這些孩子所受的傷 害,我們從西方與香港的經驗借鏡,引進了「離婚協議商談」服務(family mediation),並開始倡導離婚後合作親職的觀念。
長期與離婚家庭工作的心理治療師霍玉蓮,指出下列六大面向是影響未成年小孩適應父母離婚的重要因素:(轉引自香港家事調解專業手冊,pp.136-139

一、如何向子女傳遞離婚的訊息
二、同住父母的經濟情緒穩定性
三、離異父母的關係及衝突氣氛
四、離異父母的親子關係及合作能力
五、離異家庭子女能享有原先家庭、鄰舍、朋輩之友善關係
六、家庭結構轉型的平穩過渡

父母離婚後,不管是彼此或是與子女的互動,若都能在這六大面向中審慎留意,孩子就比較能適應父母離婚;相反地,若離婚後父母持續相互角力、攻擊、報復,那 夾在中間的子女就成為最大的受害者。

「離婚」離掉的是夫妻關係,卻離不掉親子之情。唯有讓子女感受到自己並沒有因為父母離婚而失去父親或母親;父母雖不同 住了,但兩人依舊用不同的方式在照顧他、關愛他,這樣的孩子自然不會因為父母離異而受過多的傷害。
父母離婚,如何共擔親職~「離婚協議商談服務」
首先,離婚最好是彼此冷靜思考後的決定,而不是衝動之下的盲動。很多人在選擇離婚時,都期待離婚可以解決目前夫妻間難解的問題,卻忽略了離婚也會產生新的 問題。對於離婚,夫妻倆人心理的準備程度可能也不一樣,

有的人是在心頭醞釀許久才說出口;有的人一遇爭吵就提離婚,但心裡頭卻壓根不這麼想。如果需要,可 以透過專業婚姻諮商來協助兩人釐清,究竟是溝通上需要學習新的技巧,還是兩人真的不適合繼續走下去。
確定要離婚了,若婚後沒有子女,可以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,瀟灑說再見。但若育有未成年子女,那就更要好好規劃子女後續的生活安排。
一般人所謂的「監護權」在法律上叫做「未成年子女權利與義務之負擔」,所以它的本質更多的是義務而非權利。相較於監護權歸屬,其實更重要的是「由誰擔任子女的主要照顧者?」有主就有輔,離婚後父母分居兩地,如何以子女最佳利益來分工合作就顯得格外重要,當然也更需要好好討論。在討論子女照顧計畫前父母各自需要面對與思考以下課題:


一、關於親職分擔
我期待對方在孩子未來成長的過程中,扮演什麼樣的角色?
在管教孩子的部分,期待對方的態度是什麼?雙方如何合作?
扶養費用:孩子成長過程中的生活費、教育費用,我們兩人可以如何分擔,讓孩子的生活可以保持穩定?

二、關於親子維繫
如果孩子不是跟我同住,我期待如何跟孩子保持關係?如何傳達我對孩子的關心?
如果未來孩子會跟我同住,我是否願意對方繼續與孩子相處,給予關心?

對方跟孩子的見面,我希望多久一次?
除了會面外,我可以接受孩子跟對方通電話、通電子郵件嗎?
如果孩子自己提想要跟對方見面,我的心情如何?我願意促成嗎?
此外,仔細檢視這些安排是否符合前述協助孩子適應的六大面向,才能有助於孩子後續的適應。


充分思考後,更重要的是理性地與對方討論,因為雙方觀念、看法不同,對子女的照顧計畫也可能有很大的差異,如何有效溝通、達成共識,這對離婚的父母恐怕也是很大的挑戰,畢竟會走到離婚這一步,雙方經常都覺得已經完全無法溝通了!
如果離婚過程爭論不休,甚至鬧上法庭,雙方關係決裂,惡言相向,把彼此當敵人看待,一定要爭個你輸我贏,那後續要談合作,恐怕得先花上好大一番功夫,也未 必能修補關係,自然合作的基礎就更顯薄弱,彼此的信任也如風中殘燭。所以如何好聚好散,就成為離婚後能否共擔親職的最重要基礎。
為了幫助父母好聚好散,在雙方都確定要離婚時,能妥善處理子女照顧問題,兒福聯盟藉由香港經驗,引進「離婚協議商談服務」,透過商談社工員的專業能力與技 巧,協助父母重建溝通技巧,尋求衝突解決之道,也引導父母看到孩子的需要,幫助雙方討論如何分擔往後養育子女的重擔,重建雙方基本的信任感,協助父母尋求 最大共識,建構出最合適父、母、與子女的離婚後子女照顧計畫。

「離婚協議商談服務」可以協助討論哪些事呢?

只要是牽涉到父母分居或離婚後子女的生活安排,例如孩子跟誰住?由誰擔任主要照顧者?探視計畫?子女扶養費用的分擔?年節假日的安排、多名子女的照顧等等。
商談的社工會藉由與父母個別或共同的會談,先了解他們各自的想法,確認雙方是否有共同的目標,然後運用商談各類技巧,協助雙方進行對話,並適時抒發各自對 離婚或對對方的情緒等,引導雙方盡可能站在父母的角色思考與對話,而不是站在對立的兩方相互攻擊或比較。必要時,也會協助雙方發展、練習新的溝通技巧,以 利後續親職合作。

在台灣還有什麼單位再協調離婚?

在台灣除了透過各市公所協調單位協助外,包含內政部社會司以及兒童局都有給予幫助。
而兒福聯盟為了推廣「離婚後共擔親職」的觀念,除了在大台北地區、台中市提供「離婚協議商談服務」,也設置了「離婚協議商談服務」網站您可以在裡頭尋找到 更多有關共擔親職的資訊與建議。若需要,您也可以撥打服務專線: 02-25585806 ,預約離婚商談諮詢。


(這是Yahoo!公益頻道的「做什麼公益?!」系列文章,本次「好聚好散,做孩子永遠的父母」議題由兒福聯盟所提供,歡迎網友能上網關心!)

如果你曾經參與過離婚協調計畫相關公益服務或活動,抑或是你有什麼樣的心得,或是你的鄰居或是親友正在離婚協議或是家庭失和,急需什麼樣的幫助,都歡迎你 在該網站留言、分享~也可在此按下「推」的按鈕,或是分享至「Facebook」或「噗浪」等群族,讓更多人了解、支持離婚協議商談服務計畫議題,順手做 公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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